中共运城市盐湖区委
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
关于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小学的
实 施 意 见
实施农村标准化小学建设,是优化教育资源配置,提高办学效益,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。目前,我区城乡小学办学条件差距明显,发展极不平衡。农村小学的布局规划及办学条件与国家和省、市对基础教育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。诸如农村小学校点分散,校园规模小,学生人数少,办学成本高,资金投入不到位等现象的存在,制约了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。为使我区农村小学布局更加合理,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,扎扎实实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。经区委十一届九次全体(扩大)会议研究讨论通过,决定从今年开始,用三年时间强力推进农村标准化小学建设工作,全面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实施水平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国家《义务教育法》的规定,根据我区学龄人口变化、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教育资源现状,以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为目标,优化布局结构,合理配置教育资源,缩小城乡教育差距,实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公平,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。
二、建设目标
《山西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》关于农村小学五个主要方面的标准为:(一)在普及程度上,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%,在校生年巩固率达99%以上;(二)在学校分布上,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;(三)在校舍建设上,有实验仪器室、图书阅览室、微机电教室等教学用房。寄宿制学校生均居住面积2.7平方米。有必要的运动场地。教师人人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专用办公桌、柜;(四)在设施设备上,仪器设备配备达Ⅱ类标准,有满足信息技术课开设需要的硬件设备,生机比达20∶1。图书报刊数量达到省Ⅱ类标准,生均图书15册以上。(五)在教师队伍建设上,基本消除农村学校代教现象,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达70%左右,全部取得普通话合格证。
根据以上标准要求,结合区委、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,克服困难,积极行动,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,按照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、均衡发展、自然淘汰的办法,把现有151所小学合并调整为50所左右。具体实施拟分两步走:2008—2009年,自然淘汰全区百人以下的农村小学53所。2009—2010年,全区农村小学合并调整为50所左右,这些学校都要达到双轨以上、园林式、寄宿制标准化小学。形成全区农村小学办学规模相对扩大,教育资源优化配置,办学条件极大改善,办学效益明显提高的良好局面。加快全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步伐,推动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进程,为构建和谐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三、规划思路
合理布局,统一规划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关键。坚持以乡(镇)所在地中心小学和城郊结合部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建设为重点,突出规模效益和中心学校的示范辐射作用,逐步形成规模办学的格局;坚持既立足当前,又着眼长远,保持农村小学布点相对稳定;坚持同危房改造、改扩建基础设施相结合,合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;坚持同寄宿制学校建设,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相结合,促进教育均衡发展。
具体可以概括为三点:一是区位优势保留原则。选择交通便利(通区、乡级公路)、地理位置相对适中,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作为学校所在地。另外,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,人口不断增多,城郊小学生源也会随之增加,这些学校保留下来,有利于满足教育的需求与发展。二是设施优势保留原则。布局调整过程中兼顾到目前办学条件较好、设施较齐全的学校。三是中心优势保留原则。各乡镇办所在地拟建一所标准化中心小学。原被撤乡镇所在地也拟保留或新建一所标准化小学。
按照三年实现农村小学调整为50所标准化小学的目标,原则上全区小乡镇保留1—2所,一般乡镇保留